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评选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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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现就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评选依据

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以下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明确的参评资格、基本条件、评选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优中选优,坚持从严审核,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基本导向

1.突出政治引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始终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始终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动员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2.激励挺膺担当

聚焦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新型工业化、精神文明建设、应急处突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在各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典型,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挺膺担当的行动自觉。

 

 

评选资格

符合《办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具备参评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关于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成立应满3年(即2021430前成立),不推荐中学中职学生团支部参评。

2)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2.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年龄计算截至2024430

 

3.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参评的团干部任职年限不含学生时期团干部任职时间。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4.关于支撑荣誉

推荐参评2023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的组织或个人应获得过2018年度至2022年度省级或者地市级两红两优荣誉。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企业,省、市直属团组织、行业团工委(团指委)等授予的两红两优不纳入省级或地市级荣誉。

 

5.关于破格

参评资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均视为破格,破格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总数的10%(按照去尾法取整)。申报破格情况适用于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组织或个人,是否准予破格最终以团中央复评结果为准。

 

6.关于不推荐参评情形

1)有《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

2)同一组织和个人已获得2018年度至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

 

 

 

转载自:红湖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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